HYGP-2022-A-015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及各单位食堂和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项目

作者:admin 发布:2023-02-07 浏览:20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及各单位食堂和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及各单位食堂和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HYGP-2022-A-015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分局机关、二号院食堂食材采购1批

包: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二号桥派出所、中山门派出所、富民路派出所、大直沽派出所、大王庄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1批

包: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上杭路派出所、鲁山道派出所、常州道派出所、东新派出所、打击犯罪六七大队、打击犯罪五大队治安四大队、打击犯罪四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1批

第四包: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特警支队、春华、站区、唐家口向阳楼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1批

第五包: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采购1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1212.96万元

第一包:276.48万元,其中分局机关201.6万元,二号院74.88万元;

第二包:252万元,其中二号桥派出所38.88万元、中山门派出所43.2万元、富民路派出所37.44万元、大直沽派出所77.28万元、大王庄派出所55.2万元;

第三包:251.04万元,其中上杭路派出所58.56万元、鲁山道派出所34.08万元、常州道派出所36.48万元、东新派出所53.76万元、打击犯罪六七大队14.4万元、打击犯罪五大队治安四大队33.6万元、打击犯罪四八大队20.16万元;

第四包:253.44万元,其中特警支队81.6万元春华56.64万元站区34.08万元唐家口39.36万元向阳楼派出所41.76万元

第五包:1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9日至20221115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9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1129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老师

2、联系方式:022-2344698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尹老师022-2416221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446983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ervice@hybidding.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和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伍万伍仟元整,第包肆万捌仟元整,第包肆万伍仟元整,第包伍万元整,第五包叁万陆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

行号:102110000390

账号0302060819300671662

户名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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