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聘请飞行教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YGP-2022-C-059
二、项目内容
聘请飞行教员采购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48.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下午15: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民航局授权的CCAR-135部《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具备《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运行种类含训练飞行;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供应商须提供谈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真诚谈判承诺书”;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6日出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3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丽莉
2、联系方式:022-2344698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叶老师,022-2720518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446983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ervice@hybidding.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和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