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GP-2022-A-005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作者:admin 发布:2023-02-07 浏览:170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2-2023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GP-2022-A-005

二、项目内容

粮油类、副食调料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类、冻品类、猪肉类、牛羊肉类以及预包装食品等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1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上午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0年度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1年或202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2517日至2022523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

4、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527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527日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远老师

2、联系方式:022-2344698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老师022-6061951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446983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ervice@hybidding.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和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贰万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

行号:102110000390

账号: 0302060819300671662

户名: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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