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GP-2022-A-001 2022年天津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作者:admin 发布:2023-02-07 浏览:11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2022年天津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2022年天津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YGP-2022-A-00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DN100(4吋)水带(含接口)2200米、DN150(6吋)水带(含接口)1100米、DN200(8吋)水带(含接口)10000米、DN250(10吋)水带(含接口)10000米、DN300(12吋)水带(含接口)1000米;

第二包:救生衣10000件、救生圈1000个、膨胀袋20000个、彩条布60000平米;

第三包:水域智能遥控救生艇4台、雨伞2400把、雨衣400套、雨鞋840双、铁锨15000把;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560万元

第一包:333.8万元;

第二包:108万元;

第三包:118.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0年度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1年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223日至202231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315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315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4、递交样品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样品截止时间:2022315930(北京时间)。

2)递交样品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3)样品的生产、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老师

2、联系方式:022-2344698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老师,022-8312831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446983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ervice@hybidding.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和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陆万伍仟元整,第二包贰万元整,第三包贰万叁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

账号0302060819300671662

户名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号:308110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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